创伤性休克抢救常规
1、保持病人安静,就地抢救。
2、取休克卧位,即头、脚各抬高30以增加回心血量和减轻呼吸负担。
3、保持呼吸道通畅,清除口咽部异物或分泌物,给氧,缺氧严重者面罩吸氧或行人工辅助呼吸。
5、开放两条静脉通路,及时补充血容量。先输入晶体液或电解质溶液,如NS,GNS,平衡液等。休克早期常用低分子右旋糖酐。
6、镇痛,遵医嘱镇痛。但严重脑外伤、呼吸困难、有腹部体征诊断未明确者禁用。
7、止血。
8、保暖。对面色苍白、四肢湿冷者及时加被保温。
9、交叉配血,必要时输血。
10、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包括神志、瞳孔、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尿量、末梢循环。
11、置尿管,监测肾功能。
严重创伤、多发伤抢救常规
原则:抢救生命,创口处理,妥善固定
1、合并休克者应先抢救休克并同时抗感染。
2、解除呼吸道梗阻,及时清除口咽部分泌物。
3、处理活动性出血,控制明显的外出血。
4、伤口处理:无菌敷料覆盖,创面中外露的骨折端禁止还纳入伤口内,以免加重损伤或将污染物带入伤口深部。伤口内异物或血凝块不要随意去除,以免再度发生大出血。
5、保存好离断肢体,肢体用无菌包包好,外套塑料袋,周围置冰块,低温保存,切忌将肢体浸泡至任何液体中。
6、生命体征及病情观察:包括神志,瞳孔,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尿量,末梢循环。
7、防止大血管周围神经损伤:当易引起血管损伤的一些骨折或脱位时,患肢远端脉搏减弱或消失,大血管附近贯通伤应特别重视,以防血管进一步栓塞,造成截肢。
8、妥善固定骨折。先固定后搬动。头、颈、躯干损伤的病人搬运时应保持头颈和躯干成一直线。防止脊柱弯曲及扭转。
9、四肢受伤者应抬高患肢,观察患肢末梢循环,感觉及运动功能。
10、疑有脊髓损伤者,观察截瘫平面有无改变。
11、高热患者行物理降温,高位截瘫患者有呼吸困难时可行气管切开。
参考文献:
【1】刘志雄, 王卫青, 雷铭. 实用骨科护理手册[M].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8.
【2】孙燕, 易祖玲. 骨科护理[M]. 人民军医出版社, 2010.
【3】罗凯燕 喻姣花. 骨科护理学[M].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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