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概况】
宿迁市沭阳县中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8月9日经江苏省司法厅审批成立(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40106075)。2012年9月15日,通过了江苏省质监局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取得了CMA标志并与2018年审核延续(证书注册号:181007030515)。2006年至2024年连续19年,参加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组织开展的司法鉴定领域能力验证计划项目。验证结果均为“满意”(为最高评价)。
我所是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司法效力。受理全省各级公安、检察院、法院、各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以的司法鉴定。鉴定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主要为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人体伤残程度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护理营养误工时限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因果关系评定等项目)。本所现有司法鉴定人10名,辅助人员1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鉴定人8名,中级技术职称2名。本所下设:法医临床鉴定室、质量管理室、办公室。
我所鉴定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独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完成鉴定。多年来始终把鉴定质量放在第一位,认真执行司法部颁发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文书规范》,依据《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狠抓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保障各项程序运行符合规范,本所以独立、科学、客观、公正为宗旨,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为原则,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技术装备,发扬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热情周到地为社会各界服务。